内蒙古融媒网讯:6月1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张树礼,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王一岭出席发布会。
新闻发言人 张树礼
会上,张树礼对《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有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王一岭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2017年,国家推动京津冀“2+26”城市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逐步扩大修订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成渝地区、珠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压实应急减排比例,落实大气工业源“一厂一策”。到2020年底前,要求全国主要城市和区域全部修订到位,实施应急减排清单式管理。
据张树礼介绍,根据国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责任,科学确定重污染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清单”以及《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等的要求,内蒙古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自治区政府于2020年5月26日,发布实施新修订的《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据悉,新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预案管理、责任追究、附则等八个部分。重点突出:统一预警分级和应急防控等级;强化应急联动,实行联防联控;实施差异化管控,防止“一刀切”;突出精准减排,实施“一厂一策”;压实减排比例,实现减排全覆盖;加强预案管理等特点。
会议强调,新预案在抓好日常大气污染治理同时,要努力克服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这需要政府作为、企业减排、公众参与。
会议发出倡议:在重污染天应急期间,儿童、老人等易感人群要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确不可避免的,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同时,外出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此外,在极端污染天气下,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要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尽量做到停课不停学。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共同保护好头顶这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