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将对自华进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和12月15日起实施。针对美方相关措施,中方被迫采取反制措施。
2019年8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约750亿美元商品,加征10%、5%不等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时01分、12月15日12时01分起实施。
公告显示,自2019年9月1日12时01分其,将对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270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646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1第三部分所列64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对附件1第四部分所列737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附件2第一部分所列749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2第二部分所列163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2第三部分所列634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对附件2第四部分所列1815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
在此次公告的加征关税商品中,也涉及了部分科学仪器。如球磨式破碎及磨粉机器、X射线断层检查仪、γ射线无损探伤检测仪、单相感应式电度表、三相感应式电度表、其他电度表、非工业用计量仪表的零件及附件、烟雾分析仪、超声波探伤检测仪等都在加征关税名单中。这些仪器主要出现在附件2中,也就是说,这些仪器将从今年12月15日起加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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