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白波)河北省近日通报2017年各市节能减排目标考核结果。节能削煤考核中,廊坊、石家庄、秦皇岛市为超额完成等级,邯郸、沧州、邢台、保定市为完成等级,张家口、唐山、辛集、定州、承德市为基本完成等级,衡水市为未完成等级。减排考核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均为完成等级。
根据《河北省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评价办法》及河北《2017年各市节能削煤目标考核实施方案》,河北省对考核城市给予奖惩。廊坊、石家庄、秦皇岛市为“2017年节能、削煤工作先进市”,衡水、秦皇岛、张家口、唐山市为“2017年减排工作先进市”。责成衡水市政府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就未完成节能削煤任务事宜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暂停衡水市所有新建高耗能、高耗煤项目节能审查和煤炭替代方案审查。
根据通报,2017年,河北省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4.42%,超过年度目标0.42个百分点;能源消费总量3038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99%,低于国家下达河北省“十三五”期间2.21%的年均增速任务0.22个百分点;削减煤炭消费689万吨,超过年度目标任务89万吨,累计完成“十三五”期间削煤任务量的52.7%。河北省2017年度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0.23%、11.03%、24.4%和17.5%,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分别削减7.6%、8.0%、18.3%和16.8%的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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