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榆林市政府印发《榆林市推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将采取投资奖励等十项政策支持煤化工产业发展。
政策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的化工终端产品加工项目、超过2亿元的高端精细化工项目,经认定后,给予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2%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在保障用地方面,项目用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供应,土地出让底价按不低于园区土地等级相对应的全国工业用地价最低标准70%供地。
政策明确,为煤化工项目配置“平价煤”。利用煤炭矿业权清理整顿回收的煤炭资源和各级政府持有的矿业权股份,对需要用煤的重大基础化工项目、优先支持重大项目配置成本价加合理利润的“平价煤”,根据项目实际用煤量和投资额度,可签订10年以上的“平价煤”供应合同。对符合产业政策的煤化工项目,在电价、水价等方面也给予一定优惠。
政策提出,鼓励产业协作。凡采购市内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上下游配套的,分别给予双方企业产品采购金额1%的补贴,单个企业全年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鼓励搭建精细化工产业链合作供应联盟,凡为市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供应配套产品的贸易型企业,按其与相应生产企业全年贸易额的0.5%给予补贴,采购其配套产品的市内工业企业给予相同标准的补贴,单个企业全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靠大联强”。鼓励以产业链为纽带开展项目引进和开发,凡依托现有企业延伸产业链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即可享受2%的投资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依托世界500强、世界化工企业50强、中国化工企业50强在榆投资项目延伸产业链的,按照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3%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同时,实行“一事一议”。对煤制芳烃等补短板的重大基础化工项目、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高端精细化工项目、化工终端产品加工项目等,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在投资奖励、煤炭资源配置、物流补贴、股权投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落实等方面给予更为优惠的政策。
榆林市政府还提出,做好顶层设计修编规划,年底前编制完成《榆林市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榆林市环境容量研究》《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修编规划》等。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到2022年主要化工产品年产能达到:煤制甲醇245万吨、煤制烯烃480万吨、乙烷制乙烯80万吨、煤基芳烃100万吨、煤基油品720万吨(含煤焦油加氢)、煤制乙二醇320万吨、聚酯100万吨、聚氯乙烯2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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