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湖北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及停产检修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及停产检维修过程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防控措施,确保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正常生产停产(停车)、非正常生产停产(停车)及复工(复产)报告制度。各地要对辖区内停产(停车)企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列为日常安全监管重点,增加检查频次,强化企业停产(停车)过程管理。对搬迁改造企业,各地要按包联包保责任,协调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督促企业加强搬迁前、搬迁中、搬迁后安全管理。同时,严格搬迁导地新建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严格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资质要求,从严审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要重点突出安全距离、工艺技术、设备设施、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等方面的审查,努力从设计、施工源头上消除潜在隐患,确保新建项目本质安全。严肃查处打击未批先建、不按设计施工、先建设后补设计、评价设计打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要将搬迁改造停产企业监管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督查,发现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要严肃查处。各地要建立搬迁企业包联责任清单及责任人名单,由市级安监局汇总后于6月底前报省安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