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向中国通报,2018年5月31日将是欧盟根据REACH法规(即《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进行化学品注册的最后期限,从2018年6月1日起,年进口量为1吨以上的未注册化学品将不允许投放欧盟市场。希望相关中国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并于5月31日前完成相关的注册程序。
REACH法规颁布于2006年12月。该法规将化学品安全使用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定由企业来证明其进入欧盟市场的化学品可安全使用,不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企业提交的相关数据和结论将被ECHA纳入案卷。相关注册信息将被用于后续的监管程序中,并在ECHA网站上公布。
据了解,对欧盟出口1吨以上化学品的非欧盟企业,根据REACH法规要求,这些出口商不能自行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以下简称ECHA)注册,只能通过两种方式完成注册程序:一是由位于欧盟的化学品进口商进行注册,为完成相关的注册程序,进口商要求出口商尽可能提供有关化学品构成和特性方面的详细信息;二是由出口商在欧盟指定一家“唯一代表”代理其进行注册。但不论通过何种方式进行注册,出口商都有义务提供注册所需的相关信息,注册相同化学品的企业,须分享数据、分担相关费用、联合提交有关信息。
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提醒国内出口欧盟化学品的企业,应全面了解REACH法规要求,并时刻注意欧盟ECHA相关的动态,对年出口量为1吨以上须注册的化学品,应及时按REACH法规要求进行相应注册,避免产品达不到要求出口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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