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安排“早”。2月份开始,县农委主动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年度民生工程实施内容,做好谋划部署,为项目实施打好基础、做好功课。3月底,出台了《怀宁县2016年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怀农字【2016】60号),及时召开全县农产品安全工程会议,将任务细化分解到高河、石牌、平山等12个乡镇,并签订目标责任状。县农委还将检测室改造、仪器设备招标、“四员”队伍建设等具体工作明确到农检中心等相关科室和个人,压实工作职责,实行“挂图作战”,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考核标准,确保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狠抓进度“快”。从4月份开始,该县一方面按照省级奖补政策要求,加快实验室水电气、环境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乡镇监测站实验室面积达20平方米以上,功能条件齐全;县农委由分管领导带队,分成2个组开展日常进度督查和项目质量巡查,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对快速检测仪器设备、配套设备及试剂耗材等材料进行申报、挂网,落实招标采购工作,做好招标公告,中标公示、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确保项目建成后“建得起、管得住、能运行”。 业务培训“实”。为确保20个快检室建成后的快速投入运行,9月7日,县农委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快检员培训班,对全县第一批24名检测人员进行全员集中培训。其中理论培训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讲解设备的原理、项目、操作流程;实际操作培训组织参训人员进入农产品快检室现场操作,由专业人员手把手示范解答,确保每位检测参训人员做到应知应会。 资金保障“足”。2016年全县农产品检测系统建设投入资金160万元,其中省财政投入100万元,按照每套检测系统5万元的标准,对验收合格的以奖代补,重点补助检测设备和部分购买服务运行经费;县财政配套60万元,按照每个实验室5万元的标准,用于12个项目乡镇实验室基础部分改造。县财政、农委还共同制定了《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健全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和绩效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资金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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