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获悉,《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技术指南(2016版)》(以下简称《指南》)近日正式印发,该《指南》将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工作,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既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创新举措。《指南》经过了近两年的研究和实践。
在此期间,质量管理司先后组织专家研讨10余次,系统梳理了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理论成果,借鉴了国内外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经验,吸纳了ISO37120:2014《城市可持续发展-关于城市服务和生活品质的指标》,初步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监测指标体系和流程。
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单位深入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试点,于2014年组织开展了华东地区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并发布了监测报告;于2015年组织开展了第2轮华东地区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和首轮京津冀地区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监测范围从76个城市(区)扩展至136个城市(区),充分论证了指南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指南》从组织流程、监测领域、监测指标以及问卷调查、舆情信息采集等方面,探索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跨领域、广覆盖的城市公共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指南》的发布,有利于“十三五”期间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的进程,有利于推动政府加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下一阶段,质检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试点应用,启动2016年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开展省、市公共服务质量自主监测试点,不断拓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范围,构建覆盖全国、省、市三级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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