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起,各市安委会相关部门将邀请专家,对辖区内的涉“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隐患。此次大排查重点包括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港区、机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等。
排查方案要求,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特别要严格落实氰化物等剧毒品、硝酸铵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殊监管措施。
方案明确,辽宁省的危险货物港口要根据储存介质的危险和禁忌特性进行储存,建立危险货物物流、储存、装卸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港口内装卸、过驳、储存、包装危险货物以及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等作业活动的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在各市完成对各自辖区企业检查后,辽宁省安委会16个成员单位将组成8个督查组,于9月上旬对各地进行再督查。(作者:朱忠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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