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的修订意见。准入条件适用于常规机焦炉、半焦(兰炭)焦炉和现有热回收焦炉生产企业及炼焦煤化工副产品加工生产企业。意见和建议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反馈至中国炼焦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