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纵深开展,有效防范化解省外化工产业转移带来的安全风险,规范化工企业生产秩序,提升企业和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省政府安委办印发《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我省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专项整治对象主要是2016年以来,异地转入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和本地化工项目(包括已运行和在建的),重点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精细化工企业和承接转移项目且已认定的化工园区。
整治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2021年12月为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1月至10月为专项整治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为督导核查阶段。要求2022年底前,化工项目安全设计诊断整改完成率达到100%,精细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完成率达到100%。化工园区全部建立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全部达到一般和较低安全风险等级。
省应急厅成立由化工设计人员和安全评价人员组成的复核组,对化工项目设计文件、企业安全设计诊断、整治任务“四个清零”和企业管理进行复核检查。市应急局组织专家对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要求企业按照复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部整改。
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市政府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整顿精细化工生产秩序,组织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降低企业安全风险。对限期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关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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