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商务部发布公告称,我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反倾销措施将于2014年8月25日到期。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该反倾销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如未提出复审申请,商务部也未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则上述反倾销措施将于2014年8月26日起终止。